如果說2016年是環保政策元年,2017年是環保政策爆發年,那么2018年將是環保政策落實年。2018年環保將會按照越來越來嚴格的法規執行,觸碰法律紅線的企業,恐將活不過2018。
定制行業新一輪大檢查來了!
廣東省
近日,廣東將排查摸清全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底數,并按照停產關閉、整合搬遷、整改提升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。并編制了《廣東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工作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,以下為節選:
1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界定范圍
散: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,沒有按要求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(場所)。
亂:不符合國家或省產業政策,應辦而未辦理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的工業企業,存在于居民集中區的企業、工業攤點、工業小作坊。
污:依法應安裝污染治理設施而未安裝或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備,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(場所)。
2、主要目標
全面排查摸清全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底數,按照停產關閉、整合搬遷、整改提升的方式實施分類整治。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“散亂污”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工作。
3、重點任務
❶ 停產關閉一批。
對不符合國家或省產業政策,依法應辦理而未辦理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,違法排污嚴重的工業企業(場所),達到法律規定應停產、停業、關閉情節的,堅決依法查處。
❷ 整合搬遷一批。
對于達不到停產、關閉條件,但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、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、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且長期污染環境的工業企業(場所),應加強排污監管,經當地政府綜合評估,整合后可以達到相關管理要求的,應依法限期整合搬遷進駐園區,并依法辦理審批或登記等手續。
❸ 整改提升一批。
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、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、依法可以補辦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的,達不到停產、關閉條件且未列入整合搬遷的工業企業(場所),應加強排污監管,依法限期整改,并按照程序補辦相關審批或登記手續,納入日常監管范圍。
4、實施步驟時間
❶ 排查摸底階段(2018年5月10日-6月30日)
全面摸查工作應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,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分類處置完整清單,于7月10日前報送省對應的責任部門。
❷ 清理整治階段(2018年7月1日-2019年9月30日)
每季度完成率不低于全部整治任務的20%,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工作。各地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,向省對應的責任部門報送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階段性總結、匯總表和進展情況清單。
❸ 總結復查階段(2019年10月1日-12月31日)
各地應于2019年10月30日前上報“散亂污”企業綜合整治工作總結。各地要持續鞏固整治成果,對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情況進行復查,做到發現一起堅決取締一起。省環境保護廳將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對各地“散亂污”工業企業(場所)綜合整治整體情況進行核查,并形成專題報告報省政府。
山東省
5月,山東省各巡查組將進駐淄博、東營、泰安、臨沂4市開展巡查。在巡查基礎上,山東省將采取“1+28”安全生產整治模式。
山東省安全生產巡查企業方面